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火天大有大股东金万培和天火同人4号实际持有人律师南旭4日凌晨被逮捕。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表示,有充分理由怀疑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而且嫌疑人有毁灭证据之虞,因此决定签发逮捕令。但法院以无毁灭证据或逃脱之虞为由,拒绝签发律师郑旻溶的逮捕令。事发当时,郑旻溶作为城南都市开发公社投资组组长撰写公募指南。
金万培等人涉嫌与城南都市开发公社前本部长刘东圭(音译)同谋,朝着有利于火天大有的方向设计“大庄洞”开发项目,并给城南都市开发公社造成651亿韩元以上的损失。金万培和南旭还涉嫌行贿。
继刘东圭后,金万培和南旭也被逮捕,预计检方将加速进行“大庄洞”疑惑相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