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认为,军方干部和士兵的发型规定不同属于差别待遇。
国家人权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建议国防部修改军方干部和士兵适用的不同发型规定。
军方主张,因士兵有可能头部受伤并需接受紧急治疗,且存在集体生活的个人卫生等问题而对干部和士兵适用不同的发型规定。但国家人权委员会认为这一差别待遇侵犯了士兵的平等权。
国家人权委员会特别指出,美国和英国等实施征兵制度的国家均未对干部和士兵发型作出不同的规定,而实施义务兵役制的以色列虽然要求士兵的头发长度不能影响到所佩戴的战斗装备,但并未因军人的身份不同而进行不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