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警方日前向检方通报了城南足球俱乐部(城南FC)赞助金事件的补充调查结果,认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第三方贿赂。
京畿南部警察厅反腐败和经济犯罪调查队完成了该事件的补充调查,并于13日上午向检方通报了调查结果。警方认定,李在明和当时负责有关工作的公务员涉嫌《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的第三方贿赂罪名。
另外,警方还认定斗山建设前代表涉嫌《刑法》规定的行贿罪名。
曾在担任城南市长期间兼任城南FC总裁的李在明涉嫌于2014-2016年从斗山建设处获得相当于55亿韩元的赞助金,并将斗山方面所持有的位于盆唐区亭子洞的3000余坪医院用地更改为商业用地。
警方表示,对斗山建设前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了传唤调查,获取了有意义的陈述,可从法理上认定其嫌疑。
不过对李在明亲信等人员的多方位调查显示,无迹象显示赞助金流向了李在明方面。另外,在补充调查的过程中,警方未传唤李在明。
去年9月,警方以证据不充分为由决定不向检方移交该案件。检举人随后提出异议申请后,检方于今年2月要求警方进行补充调查。5月,警方对城南市厅、斗山建设等展开了没收调查。7月,根据盆唐警察署的要求,案件被移交至上级机构京畿南部警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