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近期传贳诈骗案件剧增,对此,韩国执政党国民力量党和政府决定制定对策,规定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有权要求出租人提供纳税证明。
国民力量党政策委员会议长成一钟11日上午在国会召开的住房租赁制度改善有关党政协商会议中表示,将新设条款,规定承租人有权确认出租人是否拖欠缴纳国税。
成一钟还说,如果承租人希望确认出租人保证金支付顺序,出租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得予以拒绝。首尔地区的住房在进行法拍时,优先偿还小额承租人的金额基准从1.5亿韩元上调至1.65亿韩元。
另外,为防止发生有关物业费的纷争,50户以上的共同住宅应义务性保管物业费文件,并在住房租赁标准合同中新设物业费项目。
国民力量党出席当天党政协商会议的人士包括政策委员会议长成一钟、国会首席副代表宋彦锡、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执政党干事金汀才议员、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全珠惠议员。政府方面出席会议的人士为法务部次官李鲁公、国土交通部第一次官李元宰、法务部法务审议官郑载玟、国土交通部住宅政策官金孝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