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涉嫌以为企业提供便利为代价,要求企业为城南足球俱乐部提供赞助金,在检方的要求下,李在明于10日上午前往水原地方检察厅城南支厅接受调查。
李在明突破众多人群站在拍照区后表示,检方重新将目标对准经数年调查后已被判定为无嫌疑的事件,捏造了并不存在的罪名,掀起了“检方政变”。李在明还表示,城南足球俱乐部签订合法的广告合同后收取的广告费是为节省市民税金而实施的积极的行政措施,只给市民带来了利益,从运作机制上来看个人无法进行侵吞。
李在明还指出,检方为了消除政敌,正在进行针对性调查,并已确定进行起诉,有鉴于此,最终的真相只能在法庭上予以揭晓。
大选前后被指控各种疑惑的李在明亲自前往检察机关接受调查尚属首次。
李在明涉嫌第三方贿赂。检方认为,李在明在担任城南市长时期,解决了NAVER和斗山建设等六家企业的各种许可问题,作为代价,要求这些企业向第三方城南足球俱乐部赞助160亿余韩元。检方认为,李在明让城南足球俱乐部收取巨额赞助金,从中获取了相当大的政治利益。检方主张,作为获得这种私利的代价,六家赞助企业获得了各种便利,因此具有“代价性”。
对此,李在明反驳说,名为城南足球俱乐部的球队并非李在明个人的所有物,因此不能视为共享利害关系的第三方。
检方调查工作很可能持续到10日深夜。
传唤调查结束后,检方将根据整体进展情况决定今后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