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政府决定将面向暂时性两套住房持有者的特例制度的适用期限延长至三年。
暂时性两套住房持有者是指一户家庭持有一套住房,但因搬家等原因取得新住房、成为暂时性的两套住房持有家庭。特例制度的具体内容是,只要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原有住房,便可在转让税、购置税、综合房地产税上享受与一套住房持有者相同的待遇。
根据现行规定,原有住房的转让期限为自新住房购置日起的两年以内,政府决定延长至三年以内。
政府表示,此次措施考虑到利率上调、住房市场整体交易量减少等因素,有望解决暂时性两套住房持有者在转让原有住房时遇到的不便,并可将急售对市场造成的冲击降至最低。
特例制度延长属于《所得税法》等有关法律施行令的修订事项,将于2月公布、施行。不过政府决定进行追溯适用,从12日起生效。由此,12日起转让的相关类型房产将适用转让税、购置税优惠。今年存在综合房地产税纳税义务的房产将适用综合房地产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