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济州岛和仁川等韩国5个地区的房地产投资移民制度实行期将延长三年,投资金额上调至10亿韩元。
房地产投资移民制度是外国人在韩国投资一定金额以上的房地产时,赋予经济活动自由的居住资格(F-2),在一定期间内维持投资状态的话,赋予永久居住资格(F-5)签证的制度。
韩国法务部1日表示,将上月30日结束的济州、仁川松岛、永宗、青萝、江原平昌Alpensia度假村、全罗南道丽水茎岛等四个地区的房地产投资移民制实行期限延长了三年,截止到2026年4月30日。
另外,今年5月19日结束的釜山海云台、东釜山地区房地产投资移民制度实行期也将延长三年。
韩国法务部决定将投资金额标准从5亿韩元以上上调到10亿韩元以上,名称也改为“旅游、休养设施投资移民制度”。
此前,韩国政府为了促进外国资本的国内投资,与搞活地区经济相结合,于2010年在济州岛首次推行了房地产投资移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