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检察机关就双铃集团对北韩汇款案对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提出不拘留起诉。
去年9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曾驳回针对李在明的对北汇款案有关拘捕令。
此次,水原地方检察厅认为李在明涉嫌收受第三方贿赂,并违反《外汇交易法》、《南北交流合作法》等。
检方认为,李在明与京畿道负责和平事务的前副知事李华泳共谋,于2019年1月至3月要求双铃集团前任会长金圣泰(音)代为向北韩提供“智能农场”项目经费500万美元;并涉嫌从2019年7月起要求金圣泰为时任道知事的李在明提供300万美元访北经费。检方认为,作为交换条件,京畿道政府承诺为金圣泰提供有关对北交易的支援和担保。
本月7日,京畿道前副知事李华泳因牵涉对北韩汇款案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零6个月。
检察机关当天还对李华泳和金圣泰提起了进一步起诉,指二人涉嫌受贿和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