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共同民主党、祖国革新党、进步党、社会民主党、新未来党、基本收入党六个在野政党联合发起的“放送通信委员会委员长李真淑弹劾案”1日报告至国会全体会议。
根据《国会法》,弹劾案发起后,国会议长应在首次全体会议上报告,并在24小时后、72小时内实施不记名投票。
由此,共同民主党等在野党计划2日下午再次召开全体会议,提呈弹劾案并进行票决。
根据规定,超过三分之一的在职议员发起弹劾动议且过半在职议员赞成,则弹劾成立;届时李真淑将被立即停职。
在野党提出了四条弹劾李真淑的原因,包括放送通信委员会二人议决体制违法、驳回正当的回避申请、打压宪法所保障言论自由的偏颇认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