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菜单 进入原文
Go Top

国内

李在明涉违反《公职选举法》一审获刑一年缓刑两年

Write: 2024-11-15 16:20:49Update: 2024-11-15 16:24:39

李在明涉违反《公职选举法》一审获刑一年缓刑两年

Photo : YONHAP News

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当天就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作出上述裁决。这距离李在明2022年9月被起诉时隔两年零两个月,也是法院对正在审判的李在明四个案件中的首次宣判。
 
检方认为,2021年12月大庄洞事件相关人士、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开发1处长金文基(音译)去世后,李在明在广播中表示不认识金文基。另外,还公布涉及被怀疑违规变更用途的韩国食品研究院城南市柏岘洞地皮的虚假信息。因此,要求法院对其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如果今后大法院确定该判决,李在明将丧失国会议员资格,并将在今后五年内被剥夺被选举权,不能参加总统竞选。

推荐内容

Close

为了向听友提供更好的服务,KBS WORLD Radio网页正在应用Cookie和其它相关技术。您持续浏览本台网页,将被视为您已同意利用上述技术和本台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政策。 详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