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政府计划修改季节性外籍劳工有关制度,扩大农渔业季节性外籍劳工的工作范围、改善最低薪资保障标准。
韩国法务部、农林畜产食品部和海洋水产部26日表示,将在听取各界意见后推动修改季节性劳动制度。
根据季节性外籍劳工制度的规定,在播种期、收获期等较短时期内需要大量劳动力的农业、渔业领域可雇佣外籍劳工最长达8个月。雇主对外籍劳工的雇佣期限须达到其居留期限的75%,例如,对持可居留90天的C4签证劳工的雇佣期限至少为68天,并支付相应的薪资。
不过不断有意见指出,雇主在天气等因素导致无法劳动的情况下也必须雇佣劳工,且最低薪资标准逐渐升高,加重了农户的负担。
为此,政府计划将义务性雇佣的标准调整为“居留期间保障每周至少35小时的薪资”。政府将允许签订灵活的雇佣合同,例如农忙期每周工作48小时,酷暑和暴雨频繁的7月至8月则每周工作35小时。
外籍劳工可从事的工作范围也将扩大。若季节性劳工因酷暑等天气原因无法在农渔村工作,则允许在农产品产地流通中心等公共运营单位从事农产品挑选、清洗、包装、初加工、育苗管理等工作。
另外,季节性外籍劳工的签证类型将从现有的两种整合为一种(E-8),居留期限将从现有的5个月延长至8个月。
政府还表示,为对人权受侵犯的季节性劳工进行权利救济,将与有关机构组建合作体系、加强联合检查,并保障受害劳工可再次参与季节性劳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