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大法院表示,即使代行总统职权的国务总理韩德洙任命新任大法官也不违反宪法原则。
据共同民主党白惠莲议员室25日透露,大法院在回答白惠莲“代总统对国会同意的大法官候选人是否拥有任命权”的提问时作出了上述表示。
大法院表示,大法官最终由总统任命,但存在大法院院长推荐和国会同意的司法部和立法部的牵制措施。如果在弹劾审判之前结束了大法院院长推荐、总统批准以及人事听证,并经由国会的人事听证同意程序,即使代总统任命大法官也不违反宪法的三权分立原则。
大法院还表示,大法院院长于11月26日推荐候选人为大法官且获得总统批准,并在国会表决弹劾案之前的12月12日要求国会举行人事听证会。大法院的表态意味着本月14日国会表决通过尹锡悦总统弹劾案后,代总统任命大法官在宪法上是没有问题的。
大法院还指出,如果大法官任命程序被推迟,导致大法官任期结束而出现空缺,大法院的审判可能会被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