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以下简称“公调处”)和警察加快第二次执行尹锡悦总统逮捕令的准备工作。
尹锡悦总统方面要求公调处提起不拘捕起诉或申请拘捕令,但是公调处表示,这一要求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公调处有关人士9日表示,正持续与警方就逮捕令的具体执行时间和方法进行协商。
公调处12月31日获签对尹锡悦总统的逮捕令,本月3日执行,但未能成功。6日逮捕令到期后,公调处再次申请,7日获得签发。
法律界此前有不少预测认为,公调处第一次执行逮捕令后,情况并无变化,因此会倍加谨慎,不会立刻再次执行。
但也有意见认为,距离第一次执行已过去将近一周,公调处和警方不会拖延太久。若准备时间过长,总统警卫处有可能进一步加强对总统官邸的严密保护,再加上涉“12·3紧急戒严事件”的军方、警方领导层大部分已被拘留起诉,对尹锡悦总统的调查无法继续拖延。
有分析指出,公调处或选择集会人群较少的工作日执行逮捕令,最快10日,也有可能在13日。
不过若此次执行再次失败,从现实角度来讲将很难进行第三次执行;再加上令状的有效期估计长于一周,公调处和警方有可能花更长的时间做准备。
与此同时,公调处与尹锡悦总统方面持续博弈。
尹锡悦总统律师团前一天召开记者座谈会,要求公调处或在不进行调查的前提下起诉,或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申请拘捕令。
对此,公调处表示,现阶段这一要求不在考虑范围内,公调处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了逮捕令,将依据法律和原则继续调查。
尹锡悦总统律师方面前一天前往公调处要求面谈,但公调处实际上予以了拒绝。公调处表示,因新任检察面试等情况无法进行面谈,但可通过邮寄等方式接收律师委任状。
不过在大型案件的调查过程中,跳过与律师协商环节的情况并不常见。另外,在检方等机构调查的大型案件中,也没有不与律师联系和通过邮寄等方式接收委任状的先例。为此,有意见认为,尹锡悦总统方面或试图通过律师委任等借口争取时间。
另外,公调处方面有意见认为,尹锡悦总统否认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签发的逮捕令之效力,只肯承认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申请的拘留令,作为三次无视到案调查要求、被签发逮捕令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要求调查机构采取特定的调查方式并提出种种附带条件,这在刑事司法体系内很难被接受。
有分析指出,尹锡悦总统或意在拖延时间,以聚集支持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