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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法院将李在明案发回重审 认定其有罪

Write: 2025-05-01 15:56:10Update: 2025-05-01 16:02:16

韩国大法院将李在明案发回重审 认定其有罪

Photo : YONHAP News

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大法院撤销共同民主党大选候选人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的原判并发回重审。

由此,李在明将重新接受首尔高等法院的审判。首尔高等法院须遵守大法院的判断,作出有罪判决。预计二审将在量刑审理后重新判刑。

大法院全员协议体1日撤销首尔高等法院对李在明案件作出的无罪判决,并发回重审。

大法院表示,根据《公职选举法》第250条第一项,李在明涉高尔夫言论和柏岘洞言论属于散布虚假事实,二审对《公职选举法》法理存在误解,对判决造成了影响。

大法院认为,李在明就外界质疑其曾与已故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开发一处前处长金文棋(音)打高尔夫一事回应称“照片属伪造”,该言论属于散布虚假事实。

大法院还判定李在明在柏岘洞地皮用途变更一事上有罪。大法院表示,国土部完全不存在以渎职调查威胁城南市的情况,被告人作出了虚假言论。

2021年12月,李在明以大选候选人身份出演电视节目,称自己不认识金文棋;其还在出席国政监查时称,国土交通部在柏岘洞地皮用途变更的过程中对城南市进行了威胁。李在明随后被起诉散布虚假事实。

一审法院判定李在明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二审法院则认为李在明的言论属于“看法”或“意见表达”,判定其无罪。

大法院于今年3月28日受理案件,考虑到该案受全社会关注,且关系到大选候选人李在明的被选举权,罕见地进行了迅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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