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名下拥有或曾经拥有住房的新婚夫妇今后将无法享受新婚夫妇住房特别供给优待。
国土交通部宣布,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住房供给有关规则”修订案将从11日开始实行,该项规则属于9.13房地产对策的后续措施。
根据规定,新婚夫妇若在婚后拥有或曾拥有名下住房,将无法再享受新婚夫妇住房特别供给优待。若在实行新规则的11日之前出售名下住房,将同没有子女的无住房新婚夫妇一样享有第二顺位资格。第一顺位限于名下未曾有过住房且有子女的新婚夫妇。
75%以上的抽签供给住房优先提供给无住房者,其余住房将提供给无住房和拥有1套住房的实际需要者,但已拥有1套住房者需在入住日开始的6个月内出售原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