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解释委员会的解释,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并非货币,也不是金融商品。
其间,各国对数字货币有不同认识,因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的上述结论具有重大意义。由此,数字货币在韩国将很难被纳入制度范围,且企业在数字货币会计处理和政府对数字货币的课税方面也有了有意义的基准。
韩国会计基准院和金融监督院23日介绍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旗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6月在英国伦敦召开的会议上得出了不能将数字货币列为金融资产的结论,并决定将数字货币列为无形资产或存货资产。这是定义数字货币性质的首个国际基准,具有深刻意义。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是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机构。目前,包括韩国在内的全世界130多个国家采用上述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