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一审法院判定提供11人座面包车和驾驶司机服务的TADA业务合法。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9日对涉嫌违反《旅客汽车运输事业法》而被起诉的SOCAR代表李在雄(音译,下同)和VCNC代表朴在旭作出无罪判决。法院表示,TADA和乘客间利用移动平台达成租车协议,属于“租车服务”的一种。
此前,检方以李在雄和朴在旭利用法律漏洞提供非法叫车服务为由,要求法院各判处二人1年有期徒刑,并判处SOCAR和TADA2000万韩元罚金。
李在雄等人主张,TADA服务本质上和包括司机在内的租车服务没有不同,不能视为非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