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涉嫌牵涉国政垄断相关事件的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行贿案重审将于18日下午宣判。
李在镕于2017年因涉嫌向前总统朴槿惠和崔瑞源(音译,即崔顺实)行贿,请她们帮助自己顺利继承经营权而被拘留起诉。
一审法院认定李在镕向崔瑞源提供89亿韩元贿赂以支援崔瑞源女儿郑维罗练习马术的罪名成立,判处李在镕5年有期徒刑。但二审法院只认定李在镕行贿36亿韩元,未认定郑维罗用于购买马匹的费用来自行贿,改判李在镕缓刑,李在镕被释放。此后,大法院全员合议体2019年认定郑维罗购买马匹的费用来自李在镕的贿赂,判定行贿金额达86亿韩元,并将此案发回重审。由于大法院认定李在镕行贿罪名成立,预计重审法院将不会推翻大法院判决。
由于大法院认定的李在镕行贿金额少于一审判决但高于二审判决,因此重审法院将判其实刑还是缓刑引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