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据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13日消息,韩国在欧洲反腐败国家力量研究中心(ERCAS)最近公布的“2021公共清廉指数评价”中获得8.09分,在114个国家中排在第18位,在亚洲国家中排名第一。
位于德国柏林的欧洲反腐败国家力量研究中心获得欧盟的资助,从2015年起对各国司法制度独立性、公民参与·言论自由、行政·预算·市场腐败可能性的控制能力进行评估,隔年公布指数。
韩国在2015年的首次评价中排在第23位(8.04分),2017年为第24位(8.02分),2019年上升至第20位(8.33分),去年上升至第18位,这是亚洲国家的最高排名。日本排在第22位、马来西亚为第40位、泰国第41位、菲律宾第52位。
从具体项目来看,韩国的贸易开放度排名第一、电子市民权排名第12位、行政负担排名第21位、政府预算透明度排名第26位、言论自由排名第34位、司法部门独立性排名第48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