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法院12日针对一起身在南北韩两地的同父异母兄弟姐妹之间提起的遗产诉讼案,判定在北韩子女也可以继承在韩国的遗产。
12日,针对北韩4名子女和南韩5名子女对父亲尹某约100亿韩元遗产的诉讼,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认定了北韩子女的遗产继承权,判定应向北韩的子女尹某等人支付部分房地产和现金。
据悉,支付给尹某等人的财产达几十亿韩元,根据法令规定,这些财产将可通过诉讼代理人汇往北韩。
该案父亲尹某六二五韩战前曾在北韩经营一家医院,战争发生后只带大女儿来到了韩国,再婚后生有4名儿女。尹某1987年去世以后,大女儿通过美籍传教士找到北韩的家人,北韩的兄弟姐妹通过该传教士向韩国法院提交了诉讼委任书、视频等资料和头发样本,提起了有关确认亲子关系和遗产继承权等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