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规定,电影院和地铁站等场所今后将被限制播放宣传酒类的广告,在禁烟区内吸烟的罚金也将被细分。
保健福利部表示,政府在22日举行的国务会议上审议和通过了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健康增进法》施行令改正案。
根据改正案,一直以来,和在电影院上映的电影等级无关,均可播放宣传酒类的广告,但是今后在放映“12岁以上”、“15岁以上”或“所有年龄段”均可观赏的电影时,不得播放宣传酒类的广告。在地铁站、火车上也均不得播放酒类广告。
此外,在禁烟区内吸烟的罚款也被细分,在禁烟大楼内吸烟时最多罚款10万韩元,在区分禁烟区和吸烟区的地方,如果脱离了吸烟区吸烟,则罚款5万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