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国家人权委员会日前拟定了外籍劳工、结婚移居者和移居儿童和难民的人权保护方针,并要求法务部等相关部门在执行工作时能够积极反映上述方针。
国家人权委员会认为,与国外相比,国内难民认准基准过于严格,在韩国获得难民地位的比例较少。在难民认准期间必须拟定人权保护对策。在外籍劳工方面,雇佣许可期即使结束后,外籍劳工如果遵守国内法律,并获得雇佣者的同意,政府有必要简化这些外籍劳工再度入境的行政手续。对于结婚移居者问题,为了防止人口贩卖等问题,必须修改结婚中介相关的法律,为了保护受到家庭暴力的移居女性,政府必须拟定保护对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