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政府5日上午召开国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统合进步党解散审判请求案”。
法务部长官黄教安在国务会议结束后对记者说,政府认为统合进步党追求北韩式社会主义,该党核心人物遵照北韩对南韩革命战略展开所谓的“革命组织(RO)”活动,且从该党党章党规来看,该党基本活动方向和目的均违背民主秩序,因此政府决定向宪法裁判所提出申请,要求宪法裁判所对统合进步党的解散与否作出判决。
按照法律规定,宪法裁判所必须在接受政府请求后180天内作出最终判决。如宪法裁判所9位法官中6位以上法官裁定赞成解散,则统合进步党将被解散,该党财产将归国库所有,并且今后不得成立类似政党。
据悉,政府向宪法裁判所提出特定政党解散审判请求案在韩国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