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2日晚11时许签发前总统李明博的逮捕令。法院表示,检方提出的证据确凿且李明博有毁灭证据之虞,因此决定接受检方要求,签发逮捕令。
法院批捕李明博后,检方立即予以执行,将在私宅等候法院审批结果的李明博押送至首尔东部看守所。至下月11日为止,检方最长将可在20天期间对李明博进行关押调查,预计检方在正式起诉前,将再次传唤李明博进行3到4次调查。
在审批李明博逮捕令之前,因李明博拒绝接受审问,法院以研讨文件的方式取代对嫌疑人的审问。检方向法院提交了8万页份量的文件和调查记录,李明博方面则提交了几十页的意见书。
此前,检方本月20日以李明博涉嫌收受约100亿韩元的贿赂、侵吞350亿韩元等18项罪名向法院申请逮捕令。
李明博成为继全斗焕、卢泰愚、朴槿惠之后第四位因涉嫌贪污腐败而被逮捕的前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