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宪法裁判所28日裁定处罚以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应召入伍者的相关规定是否违宪。
根据《兵役法》88条,若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应召入伍,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应召入伍的人们主张,该条款侵犯《宪法》所保障的信仰和宗教自由。部分法院也认为,不实行“替代服役”等制度,仅处罚相关人员,将侵犯基本权,并提请宪法裁判所进行违宪审查。
此前,宪法裁判所于2004年和2011年对以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应召入伍的案件均裁定相关处罚规定符合《宪法》。根据大法院的判例,大法院也依然将以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应召入伍的行为视为有罪,但去年有45起相关案件当事人在一审和二审中被裁定无罪。
到目前为止,有1.9万多人因以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应召入伍而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