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政府26日表示,在3.1节100周年之际,对一般刑事犯、特殊犯人以及社会矛盾事件有关人员等4378人实行特赦。本次特赦是去年新年特赦后,文在寅政府实行的第二次赦免。
在赦免对象方面,政府选定7个社会矛盾事件,赦免107名有关人员。这7个事件包括疯牛病烛光示威、密阳输电塔工程、济州海军基地建设、世越号、反对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部署“萨德”相关集会和2009年双龙汽车罢工等。但法务部强调,造成人员受伤或采取投掷燃烧瓶等过激暴力行动的人员不在赦免范围内。
政府此次赦免的特殊犯人包括患有重大疾患者、高龄者、有年幼子女的女性、长期遭受暴力而实施偶发性犯罪者和生计型盗窃犯等。
此外,政府还赦免了因生计而违反行政法规的2名外国劳工和一些中小工商业者。但前总理韩明淑和前议员李石基等政治犯未能进入赦免名单。
法务部表示,实施腐败犯罪的政治和经济界人士、公职人员及各种暴力犯罪人员被排除在此次特赦名单之外,同时,酒驾和无证驾驶违法人员也未能获得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