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2008年谷歌的安卓操作系统开启了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的"开放源代码"。
在这种魅力下,包括三星电子在内的移动设备制造商和应用程序开发者开始使用相应的操作系统,谷歌的市场占有率仅三年便超过了70%,至此开始出现了有利于一方的所谓"甲方合同"。
韩国公正交易委员会认为,谷歌在与移动设备制造商签订所谓的"禁止碎片化合同",禁止制造商使用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变形操作系统或自行开发操作系统。如果不签订该合同,制造商就不能使用谷歌的Play Store等必要的应用程序,也没有给予操作系统的事前接近权,因此制造商只能屈服。公正交易委员会认为,谷歌的这种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公正交易委员会委员长赵成旭表示,能够成为有力竞争者的变形操作系统均未能进入市场,因此谷歌在移动领域的占有率达到97%,事实上谷歌已成为垄断企业。
公正交易委员会还表示,谷歌不仅在智能手机领域,在智能手表和电视等其他领域也适用了上述合同,因此阻碍了相关市场的革新。公正交易委员会特意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向谷歌征收2074亿韩元的罚款。公正交易委员会还发布了一项纠正令,以防止制造商被强制要求签订“禁止碎片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