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政府7日对《刑法》和《母子保健法》修订案进行立法预告,主要内容为允许怀孕初期14周以内堕胎。
根据政府进行立法预告的《刑法》修订案,允许怀孕14周以内的女性在没有特别理由的情况下也可按照本人意愿堕胎。
另外,允许怀孕15至24周的女性根据现行《母子保健法》上允许堕胎的情形规定以及基于社会和经济理由,在经商谈和24小时考虑时间后堕胎。现行《母子保健法》规定,父母存在优生学或遗传学上的残疾或疾患;因强奸或准强奸怀孕或近亲怀孕;以及存在威胁孕妇身体健康等情形时允许堕胎。
政府表示,7日进行立法预告后,将通过法制处的审查和国务会议的审议,将该项法案迅速提交国会审批,力求今年内结束相关法案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