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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人权委: 《劳动基准法》应扩大适用于4人以下企业

Write: 2022-10-25 15: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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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日前建议将《劳动基准法》扩大适用于4人及4人以下企业。目前,4人及4人以下企业不属于《劳动基准法》的适用对象,也无需遵守每周最长52小时工作制等规定。

14年前,国家人权委员会已建议分阶段扩大适用《劳动基准法》,但一直没能得到执行。此次委员会又再次提出了相关建议。

据KBS记者报道,国家人权委员会25日建议将《劳动基准法》的适用范围变更为“雇佣劳动者的所有项目或企业”。也就是说,不仅是5人及5人以上企业,4人及4人以下企业也应适用《劳动基准法》。

4人及4人以下企业有很多属于小微企业,这些企业一直以不具备遵守《劳动基准法》的条件和能力为由而未受到部分条款的制约,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包括每周最长52小时工作制和《防止职场欺凌法》,这些均不适用于4人及4人以下企业。而这些条款是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消除劳动世界的暴力和骚扰公约》等明示的条款。

国家人权委员会援引统计厅2019年的资料指出,4人及4人以下企业的从业人员约占全体劳动者人数的19%。国家人权委员会在谈到提出上述建议的背景时表示,每五名劳动人口中就有一人在4人及4人以下企业工作,因此劳动条件的改善取决于扩大《劳动基准法》的适用范围。国家人权委员会还指出,2008年曾建议分阶段扩大适用《劳动基准法》,但直到14年后的今天也没能得到执行。

国家人权委员会认为,虽然《劳动基准法》应扩大适用于所有企业,但可以考虑分阶段适用负担较大的部分条款。同时,为减轻资方负担,希望政府能予以财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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