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和环境部11日起执行车用尿素溶液紧急供需调整措施,规定尿素和尿素溶液有关企业须每日申报业绩情况、尿素溶液仅限于加油站销售。
进口、销售尿素和尿素溶液的企业须在次日中午前申报前一天的进口量和使用、销售、库存等情况。政府还规定尿素进口企业申报未来两个月的预计进口量,以提前预测供需风险度。
同时,政府还首次指定车用尿素供给量和供给对象,规定尿素销售方仅可向加油站供货。加油站则实施限购措施,一辆轿车一次最多可购买10升尿素溶液,货车和巴士、建筑机械、农业机械最多可购买30升。已与建筑工地、大型运输企业等直接签订供应合同的情况则不受限。
购买尿素溶液后不得转卖给第三方。若发现囤积行为,可强制其将货量转让给其他进口企业或销售方。
政府表示,对违反本次调整措施的行为,将依据《物价稳定法》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1亿韩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