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欧盟公布首批特别监管对象企业名单,此举旨在防止平台巨头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力。
亚马逊、苹果等巨头均在名单之列,备受关注的三星则未被列入。
欧盟委员会当地时间6 日根据将从明年起施行的《数字市场法案》,公布了首批特别监管对象企业名单。此举旨在防止在买卖双方之间起到关卡作用的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力。
首批名单包括Alphabet、亚马逊、苹果、Meta等6家企业,涉及到YouTube、Tik Tok、脸书等22项服务。
根据规定,对象企业不得在自有平台上给予自有产品和服务优惠待遇,不得将用户个人信息用于业务。一旦违反上述义务,最高将被处以相当于年销售额10%的罚款;若多次违反,罚款最高可达年销售额的20%。
欧盟表示,将给予对象企业6个月的过渡期,从明年3月起正式实施特别监管。
三星未被列入最终名单。此前,7家企业根据欧盟今年7月制定的标准,自行申报为潜在监管对象,其中只有三星被排除在最终名单之外。
欧盟表示,三星向欧盟提供了充分且合理的证据,证明该公司不符合监管对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