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室

韩半岛全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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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方会谈

第四轮会谈(第一阶段)

概要

时间和地点
时间和地点 2005年7月26日 - 8月7日(北京)
各国代表
  • 韩国外交通商部次官补宋旻淳
  • 北韩外务省副相金桂冠
  • 美国负责东亚和太平洋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希尔
  •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
  • 日本外务省亚洲和大洋洲局局长佐佐江贤一郎
  • 俄罗斯副外长阿列克谢耶夫

会议结果

  • 为拟定“共同文件”持续进行了13天的讨论与磋商,但在“北韩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问题上,北韩与美国仍然存在分歧,因此未能产生“共同文件”。
  • 通过主席声明宣布进行为期三周的休会。
< 主席声明 >
与会六方就韩半岛无核化目标达成共识,会议取得实质性进展,增进了了解。在休会期间,各方代表将返回本国进行意见调整,并进行双边和多边接触,在29日开始的一周重开会谈。

主要讨论问题 – “北韩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问题

北韩:“不能放弃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

  • 北韩主张,“和平利用核能是所有主权国家应有的权利”,因此坚持“不能放弃轻水反应堆计划”。
    ※ 六方会谈期间,北韩外务相白南淳在参加于老挝举行的东盟地区论坛(ARF)外长会议上表示,北韩有意重返《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这一表态被认为可能考虑到这一条约规定了“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
  • 北韩副相金桂冠希望美国改变态度。他说,“希望美国在休会期间改变北韩不能拥有任何核能的政策”。

美国:“轻水反应堆绝对不行”、“必须放弃所有核计划”

  • 美国认为北韩单方面废除了1994年签署的日内瓦协议,并可能将轻水反应堆用于开发核武器,坚持“北韩应废除轻水反应堆计划”的立场。
  • 北韩必须废除所有的核计划,同时明确表明重返《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
  • 美助理国务卿希尔表示,“希望北韩代表团返回平壤后转达各国不会向北韩提供轻水反应堆的立场。 北韩应取消这一要求。”

韩国-中国,致力于从中调解

  • 中国:提出“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权利和义务”仲裁案,被北韩拒绝。
  • 韩国:提出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被美国拒绝。
    ※韩国赞同美国反对轻水反应堆的立场,但考虑到北韩的能源需求,曾提议由韩国向北韩提供电力。

评价

会议时间创下纪录,朝着形成“共同文件”作出了努力

  • 时隔13个月后再次举行会谈,各与会国代表坦率、务实,为创造具体成果作出了共同努力。
  • 在高浓缩铀、裁军、人权和导弹问题等被认为存在重大分歧的难题上,美国和北韩仅提出一些原则性问题,会议进行顺利。
    ※ 但日本方面提出“北韩绑架日本人问题和导弹问题”,阻碍了会谈进程,令其它各方感到忧虑。
  • 打破了“为期4天,以全体会议为主的模式”,会议时间长达13天,与会各方进行了100多次双边和多边接触,并举行了“小范围代表团团长会议”,成果斐然。

北韩与美国间的协议取得进展,增进了互信。

  • 13天期间,与会六方进行了意见交换,加深了相互了解,尤其是北美进行了10多次双边接触,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实质性磋商。
  • 虽然在“和平利用核能”问题上仍存在分歧,但在会谈过程中,北韩阐明了弃核的立场,美方也表明可与北韩通过双边会谈讨论关系正常化问题。
    ※ 在北美双方进行接触的过程中,韩国扮演了从中调解的重要角色。

通过休会保持进程

  • 与会各国原计划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发表更高级别的“共同文件”代替以往的“主席声明”。由于在“北韩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问题”上受阻,未能发表共同文件。
  • 尽管未能发表共同文件,但会谈并没有结束,与会各方实行了休会制,决定在第四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中继续讨论“共同文件”问题。

对“韩半岛无核化”原则上达成协议。

  • 与会各方就韩半岛无核化达成共识。北韩表明有意弃核,其他各方也愿意向北韩提供电力援助,采取相应措施,美国表示可与北韩推行关系正常化。
  • 东道主中国共4次提交共同文件草案,草案中包括了上述内容和建立“韩半岛和平机制”,以及将停战协定转换为和平条约等有关内容。 ※ 据报道,中国提交的共同文件草案参考了1992年南北韩发表的“韩半岛无核化宣言”有关内容,颇为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