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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韩法院驳回慰安妇受害者索赔诉讼

2021-04-24

新闻

ⓒYONHAP News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1日驳回李容洙等20名日军慰安妇受害者及遗属针对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赔诉讼。这一判决结果与今年1月另一起慰安妇受害者诉讼案判决原告胜诉截然相反,使原本计划以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解决韩日矛盾的韩国政府陷入更为复杂的处境。


驳回是指当诉讼不符合条件时不予以受理的决定,这意味着原告的请求不被接受,相当于败诉。法院驳回该案的依据是“国家豁免”,“国家豁免”又称“主权豁免”,即主权国家不受其他国家法院管辖的权利。


原告认为,日本强征慰安妇属于重大的人权侵犯行为,无法适用“国家豁免”,若适用“国家豁免”,则违反了《宪法》保障的国民接受审判的权利。对此,法院认为韩国不存在关于“国家豁免”范围的法律,也未与日本签署有关条约,因此“只能依据国际判例法来判断是否认可国家豁免”。从过往案例来看,欧洲国家被强征劳动者、民间屠杀受害者曾针对德国向本国法院提起诉讼,但因“国家豁免”而被驳回,韩国法院据此认可了日本适用“国家豁免”。


不过法院在审判最后也强调,韩国政府为弥补受害者损失的努力不足,慰安妇受害者问题的解决应通过包括外交交涉在内的努力来实现。法院还指出,2015年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可视作大韩民国外交保护权的行使,受害者存在替代性的权利救济手段。根据2015年韩日协议,日本全额出资建立和解与治愈财团,为受害者提供救济。


而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就12名慰安妇受害者针对日本提起的诉讼作出了原告胜诉的判决。当时法院认为,反人道主义的犯罪行为无法适用“国家豁免”,认可韩国法院的管辖权。这意味着作为弥补受害者损失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应予以赔偿。


法院截然相反的判决结果使韩国政府陷入了更复杂的处境。第二起案件判决慰安妇受害者无法追究日本政府的责任,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韩国政府的负担。而第一起案件判决后,日本方面曾提出强烈抗议,导致韩日关系迅速恶化。若其他类似诉讼也得出同样的判决结果,韩日关系的改善将更为艰难。不过这也并不意味着两国关系将立即有所起色。韩国大法院判决被强征劳工胜诉、日本的报复性出口限制措施等其他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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