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为了消除人们在使用印鉴证明时的不便,政府将积极推广由本人签名进行个人身份证明的制度。
根据目前的印鉴制度,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许多的不便之处。比如,韩国国民必须在居住地的洞事务所申报使用印鉴图章。如果本人的印鉴图章丢失,必须再前往居住地的洞事务所进行重新申报。
政府推广新的《本人签名确认身份制度》后,国民可以在全国各地的任何邑、面或洞事务所,用亲笔签名的方式申请“印鉴证明”。这种“签名印鉴”,能获得和印鉴图章相同的法律效用。如果本人无法前往各行政区的事务所,也可以在网上进行“电子署名”的申请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