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国家人权委员会认为,《言论仲裁法》修正案有可能限制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向国会议长转达了立法时应慎重进行研讨的意见。
国家人权委员会指出,虚假和造假报道的概念较为模糊,虽然进行了验证,但若未能彻底进行确认或有误,则难以断定哪些报道属实。
尤其是《言论仲裁法》修正案将误认事实的造假信息视为虚假和造假报道,但误认事实的可能性因人而异,有可能出现恣意进行解释的可能性。
人权委员会还认为《言论仲裁法》中判定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条件过于模糊,在条件中将报复性虚假和造假报道也包括在内,但不同的主体可对“报复”一词作出不同解释,甚至法律专家之间的看法也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