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因涉嫌在第21届国会议员选举中违反《公职选举法》被起诉的无党派议员李相稷失去议员职位。
韩国最高法院12日表示,李相稷案件的上诉审维持原审判决不变,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
若选举职务公务员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被处以高于罚款100万韩元的刑罚,当选结果则失效。由此,李相稷失去了国会议员职位。
在第21届国会选举中,李相稷在共同民主党全州乙选区候选人党内竞选中胜出,并成功当选该选区议员。
然而李相稷涉嫌在该过程中诱导民主党权利党员参与面向普通市民的党内竞选电话民调,并被起诉。
一、二审均认定李相稷部分有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另外,李相稷还因涉嫌挪用易斯达航空公款并造成损失,于去年1月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当庭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