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 现役入伍对象郑某2017年10月收到了兵务厅入伍通知书。但郑某拒绝服兵役,因而以违反《兵役法》为由被起诉。
郑某在法院接受审理时表示,作为性少数群体,出于基督教精神拒绝服兵役,这属于《兵役法》所规定的正当理由。而郑某确实曾参加过反对战争和暴力的各种聚会活动。
一审和二审对该案件的判决不一致。一审法院认为,这不属于正当理由,并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6个月。但二审法院则表示,郑某真正出于良心拒绝服兵役,并判处他无罪。一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的2018年,大法院认定根据宗教信仰拒绝服兵役者无罪,这影响了二审判决。
随后于24日,大法院判郑某无罪。大法院维持原审判决称,如果真正出于良心拒绝服兵役,这属于《兵役法》所规定的正当理由。
这是大法院首次对出于个人非暴力主义信念和基督教信仰拒绝服兵役者宣判无罪。
大法院今年2月在出于个人信念,拒绝参加预备军训练案审理中首次宣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