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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最高法院:薪资递减制度属年龄歧视 违反现行法律

Write: 2022-05-26 14:30:52

Thumbnail : YONHAP News

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最高法院判决,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仅以年龄为由削减薪资的“薪资递减制度”违反现行法律。

根据现行《高龄者雇佣法》,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仅因年龄而对劳动者和将成为劳动者之人实施区别对待。即法院认为,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引入薪资递减制度属于年龄歧视行为。

韩国最高法院26日在退休员工A某针对韩国电子技术研究院提起的索薪诉讼上诉中维持原判不变,判处韩国电子技术研究院向A某赔偿1.3亿余韩元。

该研究院从2009年起引入薪资递减制度,规定退休年龄为61岁,对55岁以上员工的工资实施削减。

最高法院判定,A某的工资因递减制度减少,但是工作内容却并无变化,属于年龄歧视。

最高法院还首次提出了判断薪资递减制度是否合理的标准。法院表示,首先需考虑引入薪资递减制度的目的是否正当,其次还需判断工作量和工作强度是否跟随薪资的削减而减轻。另外,薪资削减的实际幅度、削减的人工成本是否用于原定目的等也属于判断标准。

随着最高法院作出这一判决,未来劳动者起诉引入薪资递减制度的企业的情况有可能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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