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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韩透视

北韩妇女生活情况

2021-10-07

ⓒ KBS

今年是北韩颁布《男女平等权利法》75周年。7月30日,北韩外务省发表文章称,重视妇女、尊重妇女的社会主义是妇女的天堂,贱视妇女、歧视妇女的资本主义是妇女的地狱,这表示北韩妇女享受很好的待遇。但是与北韩男性相比,女性的地位相对低微,难以享受应有的权利。


韩国有双亲节,而北韩有母亲节,也就是专为母亲设立的节日,还有《女性是花》、《母亲之歌》、《我的夫人》等关于女性的歌曲。在《女性是花》这首歌里,将妇女比喻为“国家之花”、“家庭之花”、“幸福之花”。“国家之花”是要妇女忠于社会主义、为党和国家献身。“家庭之花”是要妇女为家庭做出牺牲。“幸福之花”是要妇女营造幸福家庭。也就是说,北韩通过歌曲间接地要求妇女们在家里好好儿辅佐丈夫,让他们专心致志地做好工作、为国尽忠。


北韩《男女平等权利法》规定男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所有领域享有同等权利。但是妇女们除了在外工作以外,还要照料孩子、负责家务劳动等,身心疲惫不堪。韩战期间很多男人死亡,北韩妇女还要承担男人的工作,因此金日成为减轻妇女们的家务负担而建造泡菜厂、米饭厂、面包厂,让妇女们下班后买些米饭、泡菜或面包带回家里跟孩子一起吃。但是除首都平壤外,生活在其他地区的妇女很难买到这些东西。这虽然是很好的制度,但未能取得多大的成效。


此外,北韩为了让在职妈妈专心致志地工作而建立多样的保育系统。孕妇产前产后休假总天数长达8个月,且职场附近都有托儿所和幼儿园,因此复职后可将孩子交给托儿所照顾。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喂母乳的产妇一天工作时间从8小时缩短至6小时。但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北韩陷入经济危机后,保育系统面临瘫痪,很多托儿所和幼儿园从免费改为收费而加重了家庭经济的负担。


北韩也有全职妈妈,但是辞去工作的妇女也不能只做家务事,因为她们作为朝鲜社会主义女性同盟的成员,被动员去参加各种活动。北韩的未婚妇女必须义务性地到被分配的职场工作。北韩法律规定拥有劳动能力的男性和未婚女性都有劳动的义务,因此未婚妇女不可辞职,但是在职妈妈可以辞职。在北韩,结了婚的妇女必须加入社会主义女性同盟,年初要参加堆肥支援活动,春天要参加插秧支援活动,秋天要参加收割、打谷支援活动,必要时还要参加建设现场支援活动。此外,还被动员去参加金日成诞辰日、金正日诞辰日、政权成立日和国家纪念日等各种活动以及赞扬北韩体制的社会主义女性同盟歌唱大赛。


20世纪末期北韩各地形成集市,被称为“集市一代”的年轻女性进入社会后,北韩的女性形象开始发生变化。为克服经济困难的“苦难行军”反倒成为北韩妇女辞职的良好机会。当时,北韩男性一个月的工资为3000北韩圆,但是妇女在集市一个月可以赚10万北韩圆以上。随着经济能力的提升,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得到提升,发言权也不断增大,因此有些妇女看不起自己的丈夫,甚至要求离婚。总之,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和经济能力的提升,北韩妇女的地位与形象也发生了变化。


在此情况下,北韩妇女能否进一步提升其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与形象,格外引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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