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政府和韩国电力将从10月1日起上调第四季度电费。这是韩国自2013年11月以来,时隔8年再次上调电费。
政府和韩国电力23日宣布,第四季度(10月-12月)最终燃料费调整后单价为每千瓦时(kWh)0.0韩元。这较第三季度的-3韩元上涨3.0韩元,与去年持平。由此,月均用电量为350千瓦时的四人家庭第四季度每月缴纳的电费最高将上涨1050韩元。
韩国今年开始实行燃料费联动制,即将电力生产所需的燃料费用反映到电费中,每三个月调整一次。今年第一季度下调3.0韩元,第二和第三季度维持不变。第四季度上调主要是因为液化天然气、烟煤、油类产品等燃料的费用出现了大幅上涨。根据韩国电力的数据,6-8月烟煤税后平均价格为每千克151.13韩元、液化天然气为601.54韩元。
尽管政府对电费上调幅度设限,但电费是最具代表性的公共事业费,其上调仍有可能带动煤气等其他公共事业费上涨,进而推升总体物价。韩国消费者物价上涨率已连续5个月超过2%,对通货膨胀的忧虑日渐扩大,预计将对政府调控物价构成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