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宪法裁判所对所谓的《对北韩传单禁止法》作出违宪裁决,这是该法实行后时隔两年九个月被裁定违宪。
《南北关系发展法》第24条第1项第3号的内容规定禁止向北韩地区散发传单、危害国民生命和身体或造成严重危险,如果违反该项规定将遭受处罚。宪法裁判所26日对该法作出了违宪裁决。
国会2020年12月修正了《南北关系发展法》,禁止对北韩散发传单,主要内容为在接壤地区散发传单将被处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国会认为,对北韩散发传单威胁接壤地区居民的安全。不过脱北者团体等持续向北韩散发传单,并向宪法裁判所提出了宪法请愿。
宪法裁判所对该法作出违宪裁决后,对北韩散发传单将被处罚的条款立即失效。
北韩人权团体对宪法裁判所的判定表示欢迎,并要求前总统文在寅和共同民主党作出道歉。
统一部表示,前任政府任意修正《南北关系发展法》,过分限制国民的表现自由,并侵犯了北韩居民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