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法院21日开庭,对北韩驻中国餐厅员工是否按照本人的意思自愿投奔韩国,进行审理。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当天下午以非公开方式开庭,对12名北韩餐厅服务员是否具有“人身保护救济申请”审核对象应有的条件,进行审理。为此,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已向12名北韩员工发出传唤书,要求她们全部都出席当天的审理,但国家情报院做出了仅有法律代理人出席审理的决定。
北韩驻宁波餐厅12名服务员曾于今年4月集体出逃后投奔韩国,目前由韩国国家情报院“脱北居民保护中心”予以保护。国家情报院认为,“脱北居民保护中心”的基本工作就是保护脱北居民,因此目前受到保护的12名北韩餐厅工作人员根本不是“人身保护救济申请”对象。
但“民辩”组织对此问题的立场与国家情报院截然不同。“民辩”认为,针对12名北韩员工是否自愿出逃而进入韩国境内,也就是说这些北韩员工投奔韩国的全过程,应由法院进行审理而查明真相。
“民辩”是“民主社会辩护人组织”的简称。该组织称,中国清华大学教授郑基烈已从12名北韩员工的家属那里得到委任书,并向韩国法院提出了12名北韩员工人身保护救济请求。
法院在21日开庭的审理中,除了12名北韩员工是否具有“人身保护救济请求”的资格之外,还对“民辩”利用郑基烈教授取得的北韩家属委任书,提出“人身保护救济请求”一事是否合法,进行审理。
根据韩国国内法律规定,如有人以违法行政处分或个人而非法关押在收容设施,当事者或其伴侣、家属及法律代理人可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救济审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