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在航空旅客年均达到9000万人次的情况下,为了消除飞机乘客的不便,政府拟定了消费者保护基准。
国土交通部12日宣布,定于20日开始实行“航空交通旅客保护基准”。为此,当国际航班旅客进入机舱以后,禁止所属航班飞机延误起飞4个小时以上。国内航班旅客在登机后,所属飞机不得延误起飞3个小时以上。如果延误时间超过2个小时,所属航班的航空公司必须向旅客提供食品,每隔30分钟须向旅客提供延误原因的内容告示。如果事先预计飞机将延误起飞30分钟以上,航空公司必须向购买所属航班机票的旅客打电话或发送有关延误的通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