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促进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也可使用育婴假的有关方案。
国务总理黄教安18日主持召开国务会议,审议和通过了《男女雇用平等法》修正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也可以使用育婴假的有关规定。这是为了预防妇女在怀孕期间出现流产和早产等风险,加大对妇女的保护。然而,育婴假假期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规定,如果雇主拒绝女员工申请育婴假,将被处以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此外,修正案还包括雇主需向怀孕女员工提供远程工作所需的支援等有关内容。政府介绍说,修订该项法案旨在解决低生育率问题和对怀孕女员工提供保护。
国务会议通过的《男女雇用平等法》修正案获得国会的审批后,将从明年7月1日起付诸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