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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会通过《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法》修正案

2020-12-12

新闻

ⓒYONHAP News

韩国国会10日召开全体会议,表决通过《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法》修正案。该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是将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处长候选人推荐委员会的表决法定最低人数从7人中6人赞成放宽至5人赞成。由此,在野党丧失了在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处长推荐过程中的拒绝权。《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法》自今年7月15日起实施,然而至今未能完成处长候选人推荐工作,此次修正案获通过意味着调查处的设立工作将提速。


《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法》修正案以187人赞成、99人反对、1人弃权获得通过。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处长候选人推荐委员会7名委员中有2名委员为在野党举荐,而修正案实施后,即使在野党反对,执政党也将能够推荐处长人选。修正案还规定,若各政党在10天内未能选定推荐委员,将由国会议长代为推荐学术界人士担任委员。此外,调查处检察官的选用条件也从持有律师资格10年放宽至7年。


修正案在朝野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由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单方面经法制司法委员会通过后提交国会全体会议。最大在野党国民力量党对此提出强烈抗议。该党议员在修正案通过后集体起立并高呼“文在寅独裁者”、“兴于独裁者亡于独裁”,以示反对。


共同民主党正推进在年内完成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的设立工作。该机构负责调查3级及以上高级公务员及其家属的犯罪或贪腐行为,调查对象包括总统、国会议员、大法院院长、大法官、宪法裁判所所长、宪法裁判所法官、国务总理、国务总理秘书室政务职位公务员、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政务职位公务员等。此外,法官、检察官及警务官以上级别警察公务员等也在调查范围之内。调查的犯罪行为包括高级公职者的滥用职权、斡旋受贿、行贿受贿等各类贪腐行为。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由包括处长和次长在内的调查处检察官25人和调查官40人组成。


1996年市民团体“参与连带”提出设立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的要求,当时,“参与连带”还要求制定《腐败防止法》。前总统卢武铉在2002年总统选举中曾承诺设立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不过最终未能在任期内实现该承诺。现任总统文在寅在2012年选举中也曾提出同样的承诺,2017年第二次竞选成功后,文在寅正式展开关于设立调查处的讨论,最终完成了立法工作。


在野党强烈抗议的原因在于担忧调查处将成为一个新的庞大权力机构。该党主张,在最极端的情况下,调查处不仅能够掌控检察、警察、司法部门,甚至还存在恶意打击在野势力的可能性。学术界也有部分意见认为调查处或将成为“权力怪物”。


不过也有意见认为,经过长期讨论终于建立起对权力型贪腐行为的防止和调查制度,意义十分深远。今后调查处将在清除权力型犯罪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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