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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处理

#有问必答 l 2019-08-17

听众信箱

ⓒ Getty Images Bank

上世纪70年代,市民团体等社会各界纷纷强调垃圾分类处理的必要性。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韩国开始以部分垃圾为对象实施分类处理,但是当初因再利用废物处理设施不足、分类处理标准模糊不清、再利用废物回收公司与政府之间发生摩擦等,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


1991年,韩国法律将垃圾分类义务化,政府开始积极研拟与推进减少垃圾与再利用废物的政策。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是1995年正式实施的,其目的在于通过计量收费(使用计量垃圾袋)的方式减少垃圾量,并最大程度地保证可回收再利用垃圾的分类投放。垃圾必须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食物垃圾与大型报废物品等分类投放与处理。其中,可回收垃圾按照纸类、塑料瓶、塑料袋、玻璃瓶、罐头、泡沫塑料等分类投放清理,此举有助于废物回收公司方便地回收再利用废物。不可回收垃圾则规定装在10公斤、20公斤等不同容量的垃圾袋里丢弃,垃圾袋在便利店、超市等处另行购买后使用。这样,垃圾分类处理比例与再利用废物的回收量也就跟着大幅提高。


目前按照各地情况,各地方政府制定垃圾与废物处理计划,并付诸实施。一般来讲,公寓区都设有指定的垃圾回收处,比较有效地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目前韩国的垃圾分类处理可以说走在世界前列。据最新统计,韩国的垃圾再利用比例为40%,国民人均垃圾产生量为380公斤,只有美国的一半水平。


济州岛自2016年12月起,在全国首次实施“可回收垃圾投放日”,规定每天投放的垃圾种类都不同,如周一仅限投放纸类,周四只投放塑料袋与泡沫塑料等等。随着塑料垃圾的剧增,韩国政府计划截至2030年将塑料垃圾量减少至50%,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比例从目前的34%增加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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