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时间和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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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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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结果
- 发表包含7点内容的主席声明(Chairman`s statement),这是六方会谈与会国达成的第一个“协议文件”。
- 主席声明:就“韩半岛无核化”和“与会国和平共存”达成协议,决定“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核问题”,并同意采取协调一致的步骤解决核问题。
- 各方一致同意继续会谈进程,原则同意于2004年6月底之前在北京举行第三轮会谈。各方同意成立工作组,为会谈做准备。工作组的职能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主要争论问题
北韩:强调“美国放弃对北韩敌对政策”
- 同第一轮六方会谈一样,北韩一再主张如果美国不放弃对北韩的敌对政策,美国作出的任何承诺和协议都没有意义。作为美国改变对北韩敌对政策的证据,应“签署不侵犯北韩条约、尊重北韩主权、北韩美国关系正常化,解除对北韩的经济封锁”。
- 北韩的重点是:1)美国表明不侵犯北韩和以文件方式保障北韩安全。2)北韩采取冻结核武器并以完全、可核查、不可逆转的弃核(CVID)措施,美国提供具体补偿内容。
- 在本次会议中北韩表现了“有意弃核”的态度。
美国:要求对“包括高浓缩铀(HEU)计划和和平利用核能在内核计划和核设施进行完全、可核查、不可逆转的弃核”
- 美国表示,可通过文件保障北韩的安全,这一问题将在工作组会议中讨论。
- 有关北韩开发核的概念和范围,不仅包括原来的钚计划,还包括对高浓缩铀(HEU)计划和和平利用核(电力生产等)在内设施进行完全、可核查、不可逆转的弃核(CVID)措施。
北韩美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北韩否认存有高浓缩铀(HEU)。
- 北韩为克服经济困难而需要电力,因此不能放弃核能发电,即和平利用核能。
- 北韩与美国就完全、可核查、不可逆转的弃核(CVID)措施的概念和范围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未能达成具体行动计划协议。
韩国:提出解决北韩核问题的三阶段方案
- 韩国政府在韩美日的合作下,提出了解决北韩核问题的三阶段方案,这一方案成为六方会谈的主要讨论事项。
- 韩国还提出核冻结后对北韩的能源支援方案。该方案获得中国和俄罗斯的赞同,美国和日本的理解,韩国在六方会谈中担任主要角色。
第一阶段 口头对口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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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美·日 | 韩、美、日对北韩作出安全承诺 |
北韩 | 弃核“宣言” |
第二阶段 行动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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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美·日 |
三国采取协调一致措施
对北韩安全保障三阶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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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韩 |
核冻结和弃核 弃核三条件1) 最短时间内进行核冻结 |
第三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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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美·日 | 建立韩半岛和平机制 (解决包括恐怖主义、人权和导弹问题) |
北韩 | 彻底解决核问题 |
评价
核问题实质性讨论取得进展,为会谈继续进行奠定制度性基础
- 为解决问题,具体地就各阶段计划深入进行了讨论。与第一次会谈不同,北韩与美国等与会国表现出了务实态度,并作出了努力。
- 就举行下一轮会谈达成原则性共识,决定组建工作组会议,奠定了会谈机制化和长期化的基础。
北韩副相金桂冠与会,以积极态度进行协商。
- 北韩派遣比前次会谈级别更高的外务省副相金桂冠参加第二轮会谈。金桂冠表示,“任何事情皆可通过磋商解决”。
美国不信任北韩,坚持原有立场。
- 美国在第二轮会谈中重申,北韩只有放弃所有核计划,并解决包括导弹问题、常规武器、化学武器、人权问题等在内的所有问题,美国与北韩的关系才能正常化。
※ 美国对在会谈期间与北韩举行双边接触时表示:“这是非正式接触,并非为协商进行接触”。
“急迫的北韩”和“坚持原则的美国”
- 北韩主张将声明中的“深入了解了彼此立场”改为“尽管各方存在分歧,但今后将继续磋商”。美国在完全、可核查、不可逆转的弃核(CVID)措施等方面不肯让步。
第1~2次工作组会议
第一次工作组会议 | 第二次工作组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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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地点:2004年5月12-14日(北京) | 时间和地点: 2004年6月21-22日(北京) |
美国表示:“若北韩弃核,美国将把北韩从支持恐怖主义国家名单中除名”。北韩主张,“美国要求完全、可核查、不可逆转的弃核是强加给战败国的条件”。 | 美国仍然主张,“北韩承认高浓缩铀计划是解决核问题的第一步”。 北韩表现出灵活态度,表示愿意采取弃核第一阶段行动计划,进行核冻结并接受验证。 |